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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天津房产解除限购政策了吗

来源:上广小编 时间:2023-8-2 18:50 阅读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天津房产解除限购政策了。公告称,结合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拟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关于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上广常识小编带你详细的了解一下。

  近日,天津市住建委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称,结合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拟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前,请将意见反馈至szjwzfbzc@tj.gov.cn。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结合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现就限价商品住房申请、销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

  二、2022年6月30日前已受理的申请,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审核,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核程序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

  三、《告知单》已过期的家庭,不受“过期一年后可再次申请”的限制,2022年6月30日前可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四、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不再为一年,统一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的,一律调整为2022年9月30日。

  五、持有效《告知单》的家庭,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到正在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售楼处签订《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六、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废止。

  自从天津开始住房限购以来,每次过一段时间就会有取消购房限制的传言。那么,天津会放开限购政策吗?十四五期间,天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会怎样呢?

  在12月14日,天津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蔡云鹏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观了海河传媒中心推出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的“十四五 开新局——2020年委员会主任年终访谈,对天津市住房建设委员会的购房限制政策和发展方向等问题作出了回应。

  市住房建设委员会主任:天津市不会取消或放宽限购政策的。

  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天津将取消限购”“天津将放开限购”这些传言,在此节目中天津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蔡云鹏明确表示:"这些传言都说不是真的!"假的!根本没有这种事情!”

  蔡云鹏主任说,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坚持房是用来居住的,而不是炒的定位,要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注重解决"住有所居"问题。然而,住有所居不仅是指有户口的市民,城市的发展也需要各种建设者的共同参与。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天津制造业的聚集地,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出台过限购政策,整个滨海新区本身也没有购房限制。"蔡云鹏主任说,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在保持购房限制政策不变的基础上,立足服务京、津、冀协调发展,通过优化操作程序,准确满足其它省份的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然而,这种方便的程序也只是一种服务,并不是放款限购,而市住建委也将会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接下来天津市住建委将会积极的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2035年的长远目标,为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经济和社会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健康的服务,坚持房子用来住,而非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人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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